一、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本规则依据《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制定,适用于河东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参赛者申报和竞赛评审工作。各学校竞赛应遵循本规则参赛及开展组织工作。
一、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作品要求
1、参赛学生须为河东区在校中小学生(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国际学校)。每个参赛学生(包括集体作品的学生)在一届大赛中,只能申报一个作品参加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2、参加区赛学生须由各学校在规定名额内择优推荐,须符合区赛规则和各项申报要求。
3、参赛者须承担申报作品全部或主体研究工作。小学生作品选题原则上需与日常生活相关。
4、参赛作品须在当年 9 月 1 日前两年内完成。
5、集体作品要求:
(1)集体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 3 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学段(小学、初中、高中或职业中专)的学生合作作品。
(2)集体作品不能在研究过程及参赛中途加入新成员。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熟悉作品各项工作,合作、分担研究任务,提交的研究成果应为所有成员共同完成。
(3)集体作品在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并在研究报告中说明每名成员的分工和完成的主要任务。
(4)同一竞赛周期内,集体作品和个人作品不能进行相互转换。
6、作品分类:按照创意来源和专业程度,参赛作品可分为 A、B 两类:A 类作品指选题专业性较强,且需具备较为深厚的专业基础,并在专业实验室或专业机构完成的作品;B 类作品指选题源于日常生活,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小学生原则上只能申报 B 类作品,如申报 A 类作品,将按中学生评审标准参赛。
7、参加过往届创新大赛的作品,如再次以同一选题参赛,须以新的研究成果申报且研究时间持续一年以上。
8、每项参赛作品可有 1-3 名指导教师,对学生开展研究给予辅助性指导。指导教师应了解并遵守竞赛规则,在申报时签署诚信承诺书,对学生参赛作品的真实性、研究过程的科学性及学生遵守科技实践活动行为规范的情况负责。如指导教师与参赛学生有亲属关系,应在申报时如实填写。
9、参赛学生开展涉及脊椎动物实验或有潜在危险的病原体、生物制剂、化学制剂、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原材料等相关研究,须符合相关实验操作规程,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完成。
10、参赛学生在开展研究的各阶段应自觉遵守科学研究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参赛作品应反映申报者本人的研究工作,对于指导教师或他人协助完成的内容要进行明确说明。
(二)不接受的申报
1、作品内容或研究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研究内容不利于中小学生心理或生理健康发展。
3、作品存在抄袭、成人代做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学术不端问题。
4、小学生作品出现伤害或处死实验动物、涉及有风险的动物、植物、
微生物、病原体、离体组织、器官、血液、体液,以及有毒有害的生物制剂、化学制剂、放射性原材料等物质的相关研究。
5、中学生作品涉及脊椎动物实验或有潜在危险的病原体、生物制剂、化学制剂、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原材料等相关研究,不符合相关实验操作规程,未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完成。
6、其他不符合申报作品要求(参见申报者和申报作品要求)的作品。
(三)学科分类
1、小学生作品
(1)物质科学:研究、发现生活中的物质及其运动、变化的规律。
(2)生命科学:观察、研究自然界的生命现象、特征和发生、发展规律,各种生物之间及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
(3)地球环境与宇宙科学:研究地球与宇宙中有关现象,人类与地球环境、地球与宇宙的关系等。
(4)技术:将科学、技术应用于日常生活,综合设计或开发制作以解决实际问题。
(5)行为与社会科学:通过观察、实验和调查的方法研究人或动物的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2、中学生作品
(1)数学:代数、几何、概率、统计等数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相关应用。
(2)物理与天文学:力学、电磁学、光学、热学等物理学科及天文学科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应用。
(3)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等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应用。
(4)生命科学:动物学、植物学等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的实验研究或理论分析。
(5)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的理论研究和技术探索。
(6)工程学:机械、电路等工程技术领域相关研究和应用。
(7)环境科学:水土保护、气候变化、生态保护等环境学科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应用。
(8)行为和社会科学:针对特定社会现象、事件或问题开展的调查和研究。
(四)申报材料
根据区赛及校赛实际情况,为切实给中小学生和辅导员教师减负,从简办赛,将申报材料分为必须提交申报材料和可提交申报材料两类,可提交申报材料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遴选参加市级以上比赛的,按照其要求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1、必须提交申报材料:
(1)申报书:完整填写当届大赛申报书。
2、可提交申报材料:
(1)查新报告:每名申报者在作品研究开始前和申报参赛前对作品选题和研究内容进行查新检索,并至少提交 1 份真实、规范的查新报告。
(2)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验过程和结果、分析和讨论、研究结论等)及参考文献。研究报告中凡引用他人已公开发表的研究方法、数据、观点、结论或成果等,必须规范引用,并在参考文献中列出;凡涉及他人协助完成的研究工作内容和相关成果,必须明确说明。
(3)作品附件:附件中须提交完整、真实的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相关材料,用于证明学生的研究过程和对主要创新点的贡献。附件可适量提交研究作品相关的辅助图片,如作品中有实物模型,则需提交时长不超过 1 分钟的视频资料,用于证明和演示实物模型的功能和创新点。入围终评的作品,必须同时在终评问辩现场向评委提供所有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相关材料,并现场展示研究报告中提到的主要创新点。
(4)诚信承诺书:参赛学生、指导教师须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承诺研究过程和成果取得符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并分别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5)证明材料:作品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①依托专业研究机构或实验室开展研究的,需在实验开始前获得该机构或实验室主管部门/单位的许可,并在申报时提供确认或批准依据。
②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③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④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等管理部门开具证明,证明作品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二、评审
(一)评审标准
评审重点考察参赛学生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素养。组委会将组织青少年科技教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维度评审。
1、科研潜质:参赛学生对科学具有浓厚的兴趣,对本人研究的成果具有强烈的分享意愿,具有一定的科学素养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学生对于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规律和方法有一定理解,基础科学理论和知识掌握扎实、运用准确。
2、作品选题:作品选题符合青少年认知能力和成长特点,研究方法和研究技术合理可行,实验材料和仪器设备能够合规获取和使用。
3、作品水平
(1)创新性:作品的立意、提出的观点以及研究的方法等方面有新意、有创见。分析问题、实验设计、技术路线、数据处理方法独特。
(2)科学性:作品符合客观科学规律,立论明确,论据充分;研究方法和技术方案合理。
(3)完整性:作品已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有足够的科学研究工作量(调查、实验、制作、求证等);原始实验数据和研究日志等记录规范、资料齐全,研究和分析数据充分,有说服力。
(4)实用性:作品成果能够进行实际应用,能够对经济社会发展或生产生活产生积极影响。
4、研究过程:学生具备开展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能够理解作品相关的基本科学原理和概念,掌握或了解涉及的研究方法和关键技术。学生是作品创新点提出、实施和验证的主要贡献者,对研究核心问题的理解和回答清晰准确;能够意识到研究的不足之处和局限性。
5、现场表现:学生现场问答逻辑清晰、语言得当;作品展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展板内容齐全,设计新颖别致,有一定制作工作量;展示资料齐全,作品展示效果好。
6、小学生作品重点考查:作品选题是否符合选手年龄段的思维方式、知识结构和实施能力;对于调查、实验、制作、求证等科学探究方法的应用;收集和获取证据、整理信息、分析数据、得出结论的能力;作品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
7、集体作品考察团队合作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合理,每个成员均对作品的完成有实质贡献;作品成果是所有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学术审查两部分。
(1)形式审查: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问题或缺失,申报者可在组委会规定的修改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补充。
(2)学术审查:如发现参赛者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行为规范问题,经区赛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取消相关人员参赛资格。
2、评审
根据区赛及校赛实际情况,为切实给中小学生和辅导员教师减负,从简办赛,集中开展一次评审,由评委会专家对收集上来的参赛作品,对照其申报书进行集中评审。若遴选参加市级以上比赛,由其评委会按照初评、终评和展示交流等程序进行评审。
三、表彰奖励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奖项为等级奖。等级奖获奖比例不高于 60%,其中,一等奖不高于 10%、二等奖不高于 20%、三等奖不高于 30%,分别颁发证书或奖牌,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一般应视情按照学段(如小学、初中、高中等)分别设等级奖。遴选参加市级以上比赛的,由其评委会按照等级奖、专项奖等进行表彰。
四、监督和违规处理
1、大赛组委会对竞赛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对涉嫌违规问题进行核查。
2、大赛组委会对申报作品研究过程是否遵守科学道德和研究规范等进行审查。经审查,存在学术不端或违规情况的作品将取消参赛或获奖资格。
3、申报、审查和评审阶段,如出现对参赛作品的投诉且经调查发现参赛作品存在抄袭、研究工作作弊、违反科研规范等问题,将取消作者参赛
资格。
4、评审阶段,如发现参赛作品存在抄袭、研究工作作弊等违反规则情况,将取消作者获奖资格。
5、获奖作品名单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组委会进行实名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组委会将组织开展调查,并按照规定对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理。
二、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
本规则依据《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制定,适用于河东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参赛者申报和竞赛评审工作。
一、参赛人员和作品要求
(一)参赛人员
1、参赛人员为中小学校科学教师、科技辅导员,各级教育研究机构、校外科技教育机构和活动场所的科技教育工作者(以下统称“科技辅导员”)。
2、推荐参加市赛的科技辅导员须由区赛获奖科技辅导员中按规定名额择优推荐。
(二)参赛作品
1、在同一届大赛中,每名参赛科技辅导员只能申报一项作品,只接受个人作品申报。参赛作品须在当年 9 月 1 日前两年内完成。
2、作品分类:
参赛作品分为科教制作类和科教方案类两类。
(1)科教制作类作品是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或改进的为科技教育教学服务的教具、仪器、设备等。作品按学科分为物理教学类、化学教学类、生物教学类、数学教学类、信息科技教学类和其他。
(2)科教方案类作品是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撰写的科技教育活动或教学的预设方案,须是已开始实施或已实施完成。
3、不接受的作品申报
(1)作品内容或研究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作品存在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学术不端问题。
(3)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作品。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完整填写当届大赛发布的申报书。
2、书面报告:必须是独立于申报书之外的书面报告。
科教制作类报告须包含以下内容的文字介绍,并附实物照片或设计图
等:
(1)作品的教学用途与应用场景。
(2)作品的科学原理和应用方法。
(3)作品的改进点或创新点。
(4)作品的其他介绍。
科教方案类报告须包含以下内容的文字介绍:
(1)方案的背景(需求分析)与目标。
(2)方案所涉及的对象、人数。
(3)方案的主体部分:
a.活动内容、过程和步骤
b.难点、重点、创新点
c.利用的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场所、资料、器材等)
d.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
e.预期效果与呈现方式
f.效果的评价标准与方式
(4)活动已开始实施或已实施完成的证明材料。
二、评审
(一)评审标准
1、科教制作类
(1)思想性:作品及研制作品的过程体现出正确的价值观,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符合科学伦理。
(2)科学性:作品以先进的科学理论或事实作依据,研究方法正确,研制过程符合逻辑,比现有成品更趋合理。
(3)创新性:解决了前人没有解决或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与现有成品相比,或方法不同,或路线不同,在材料、工艺、手段等方面有显著进
步。
(4)实用性:与社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有社会、经济效益或教育教学效果,在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教育方面有显著进步,具有推广前景。
2、科教方案类
(1)科学性:方案所述概念和原理不违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数学、技术和工程学等所涵盖的基本规律;符合科技教育活动的基本规律。
(2)教育性:方案的活动目标明确,并与实现方法和手段相匹配;能激发青少年的科学兴趣、促进青少年主动学习,有利于青少年体验和理解科学、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能让青少年有较大的思考和实践空间、经历科学探究的完整过程,能启发青少年对科技发展与人类生活、社会发展关系的思考。
(3)创新性:方案体现先进的科技教育理念;内容、过程或方法设计有创意;教学或活动构思新颖、巧妙、独特;善于运用新技术手段。
(4)可行性:符合方案所覆盖对象的知识、能力和认知水平;具备方案实施的必备条件;符合当地科技、教育、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便于在科技教育教学活动中实施;不增加青少年的负担。
(5)示范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能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和科技教育诉求;着重解决青少年现实生活中所面临的具体问题,便于推广普及;方案写作规范,逻辑清晰,重点难点表述清楚。
(6)完整性:活动过程连续、完整;实施步骤、阶段清晰、明确;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及问题有预估和解决措施。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包括形式审查和学术审查两部分。
(1)形式审查: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问题或缺失,申报者可在组委会规定的修改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补充。
(2)学术审查:如发现参赛者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行为规范问题,经区赛组委会审议通过,取消相关人员参赛资格。
2、评审
根据区赛及校赛实际情况,为切实给辅导员教师减负,从简办赛,集中开展一次评审,由评委会专家对收集上来的参赛作品和科教方案类报告进行集中评审。若遴选参加市级以上比赛,由其评委会按照初评、终评和现场答辩等程序进行评审。
三、表彰奖励
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奖项分等级奖。等级奖获奖比例不高于60%,其中,一等奖不高于 10%、二等奖不高于 20%、三等奖不高于 30%,分别颁发证书或奖牌,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若遴选参加市级以上比赛,由其评委会按照等级奖、专项奖等进行表彰。
四、“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
“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是针对科技辅导员工作业绩和综合能力的评审。
(一)申报条件
1、热爱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对青少年科技教育有正确的理念和认识。
2、从事科技辅导员或相关工作满 3 年以上。具备较高的科技教育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的经验,并取得优异成绩。
3、须有作品参加当届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或在往届创新大赛中辅导学生获得市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遴选参加上级“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的还须有作为区级以上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培训活动主讲教师的经历。
(二)申报要求
1、科技辅导员在参加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的同时,可自愿申请参加“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
2、申报书中须如实填写本人简历、获得过的奖励、发表的论文或著作、作为主讲教师参与科技辅导员培训工作等个人业绩,并将证明个人业绩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或著作、培训邀请函、会议手册等)
复印件报组委会。
3、申报者所在单位须审查申报书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其参加“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活动,并加盖公章。
(三)评选程序
在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成绩基础上,结合科技辅导员的个人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分,评选出 10 名优秀科技辅导员。